展具租赁
1、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向参展提供展具及电器租赁业务服务,大会告诫参展商不要向非大会指定单位联系租赁业务。 2、租赁展具应提前7天填写展具及电器租赁申请表,临时租赁加收30%加急费。 3、有关展具租赁的任何事宜可直接与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联系,展具租赁申请表直接传真至主场搭建商处。
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 1、主场搭建商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展馆内标准展台的搭建; (2)受理特装展台的施工申报; (3)受理标准配置外的水、电、气使用申报; (4)为参展商提供展具租赁服务。 2、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