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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馆规定
撤展规定
现场管理
进、出馆规定
1、展会期间所有人员进、出展馆须佩戴大会规定之证件。
2、进出馆证件:本次大会证件包括:参展商、采购商、布展证、工作证、通行证、嘉宾证、采访证、出门证.
*参展商在凭[参展证]进、出展馆;
*搭建商凭[布展证]进、出展馆;
*专业观众凭[采购商证]进馆;
*媒体工作人员凭[采访证]进馆。
*撤展期间参展商凭[参展证]及搭建商凭[布展证]进、出展馆
3、证件领取:参展商证件于报到时间领取。采购商证于组委会指定地点登记领取。
4、进出馆时间:布展及撤展期间参展商及搭建按大会规定的开、闭馆时间进、出展馆。展览期间参展商可按大会规定的开、闭馆时间提前30分钟进馆、推迟30分钟离馆。
5、参展商及搭建商提前进馆的请由各馆卸货口出馆。
6、展览期间无特殊情况展品及展具不得带出展馆,如需带离出场,需持[参展证]和参展公司名片到[总服务台]办理[出门证],方可出门。
撤展规定
1、参展商撤展必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提前撤展。
2、 撤展期间展品及展具出馆须持[参展证]和参展公司名片到[总服务台]办理大会统一开具的出门证。
3、撤展时必须将所有展品展具撤出,不得在现场有遗留物品。
现场管理
1、现场办公机构:
·展馆组为大会现场办公机构,全权处理展会期间相关事宜。
·展馆组在观众入口大厅设总服务台,在各展馆问询处设现场管理员。
·现场办公时间与会期开、闭馆时间相同。
2、工作人员服务项目:
·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参展商、观众,解答有关展会事项的咨询;受理参展商、观众的意见及建议;处理展馆现场管理员职权以外的事项。
·各展馆现场管理员负责按大会承诺的标准向参展商移交标准展位及特装展位;协调参展商与大会主场搭建商之间的关系;协助参展商解决参展过程中发生的须由大会解决的问题;受大会组委会委托督促参展商及搭建商遵守大会及展馆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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